中美15日簽署第一階段貿易協議,被問及若協議未能落實,是否會有懲罰時,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劉鶴說,雙方會透過磋商探討解決問題的建設性方案,力爭避免矛盾升級。
▲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劉鶴說,雙方會透過磋商探討解決問題的建設性方案,力爭避免矛盾升級。(圖/中央社資料照)
中美全面經濟對話中方談判代表人劉鶴美東時間15日中午,在美國華府向部分中國媒體說明協議簽署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中新網報導,被問到中方對啟動第二階段貿易協議磋商有何考量,劉鶴說,對於當前的中美經貿關係,落實好協議、妥善解決雙方核心關切,就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他並表示,當務之急是推動已簽署協議順利落地。
財新網報導,劉鶴說,中美雙方建立評估和爭端解決安排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確保協議能夠得到雙方有效落實。
被問到若出現協議未能落實的情況,是否會有懲罰時,劉鶴表示,雙方約定將秉承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的精神,通過磋商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建設性方案,力爭避免矛盾升級,維護中美經貿關係的穩定發展。
昨天公布的中美貿易協議全文,第7章為「雙邊評估和爭端解決」。
其中表示,雙方將建立由高層參與的「貿易框架小組」和負責日常工作的「雙邊評估和爭端解決辦公室」,後者由指定的副部長和副貿易代表作為代表,辦公室接受任何一方提交與協議履行相關的申訴,並嘗試透過磋商解決爭端。
申訴提出後,由被申訴方評估,然後指定官員啟動磋商。如果未能解決,問題可提交至中國指定的副部長和美國指定的副貿易代表處理、再升級至中國國務院分管副總理和美國貿易代表處理。
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共識,申訴方出於防止局勢升級、維護正常雙邊貿易關係的目的,可能求助於採取行動,包括停止其在此協議下的某一義務,或採取其認為適當的、以相稱的方式實施的補救措施。
被申訴方則可在上述行動生效日前,啟動中國國務院分管副總理和美國貿易代表之間的緊急會議。
如果被申訴方認為申訴方採取的行動是基於善意,就不會採取反制措施,否則會挑戰相關行動。
如被申訴方認為申訴方的行動基於惡意,其救濟手段是向申訴方提交書面通知退出此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