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環評!環保署審中火新建燃氣機組 承諾備用機啟動條件

環保署今(20)日審查台中發電廠新建2部燃氣機組環評案,會議歷時約5小時,在經濟部同意新增備用機啟動限制、納入每小時排放濃度加嚴等條件下,本案通過環評。

▲環境保護署今日召開環評會。(圖/中央社)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第370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一案。本案於民國107年10月至108年6月間歷經3次環保署初審會議,決議均為補件再審;108年10月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通過,今天於大會審查討論。

開發單位台電公司指出,本計畫內容包含新設2部多軸式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260萬瓩;液化天然氣儲槽及相關附屬設施設置,有5座16萬公秉地上型儲槽;開發區位設置於台中發電廠內空地及港區既有土地區域內,減少環境影響。

會議開始前30分鐘,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因座位問題於會場中高分貝表達意見,會議開始後提出環保署長張子敬曾任台電董事、部分委員曾接台電業務,質疑「現場迴避就不會影響審查嗎」;之後又以下風處地區空氣監測內容未報告等原因,強調「自己是空污受害當事人」。

另外,有環團批評,台電將煤灰送至彰濱工業區掩埋卻沒有設阻隔層,造成鉛、鐵等多種元素監測數值超標;台電自主加嚴排放量以年為單位,希望增加小時值;燃煤機組減量不足,溫室氣體計算在常態情境下未落實減煤4成的承諾,「沒有停用燃煤機組就是變向擴建」。

環評委員表示,反對將天然氣用於發電,因天然氣是乾淨能源,可以有多方利用,只用於發電等於浪費,用在家庭、商業才能發揮100%能量;未來若還要往天然氣發電走,持保留看法。

另外,環委認為,2部燃氣機組運轉後,一般狀況是2燃氣加6燃煤機組,其餘燃煤機組備用,因為發電量與效率都優於舊機組,因此是否能承諾再減少1部燃煤機組加入發電。

進入閉門會議前,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堅持不願離席,疾呼「結論都寫好,討論都是假的」,大會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宣布暫時休息。雙方僵持多時,最後蔡鴻德依議事規則將進入決議為由請楊澤民離席。

與會的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全世界都在發展再生能源,但有它間歇性的狀況,天然氣是能快速啟動的系統,最好配合;並承諾未來電廠第5到10號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每小時排放濃度納入自主加嚴規範中。

至於減少備用燃煤機組的要求,曾文生表示,原承諾每年4至9月備轉容量率低於8%、中部空氣品質指標(AQI)小於等於100時才能啟動,且最多啟動2部;此次新增承諾會限制啟動機組數超過6部的時數,每年不大於240小時,且台中發電廠最多同時運轉機組(燃煤加燃氣)不大於10部。

環委另外提出,潮間帶監測水質與底棲生物,其中2點不是在潮間帶,應再調整監測;樹木補植強烈建議要找到綠化專家,應把綠化的區域加大並加強監測;於5年內完成中火燃煤機組健康風險評估作業,並每5年辦理一次。會議歷時約5小時,決議通過環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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