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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有一名林姓28歲男子,是業餘藝術家,因為喜歡繪畫、藝術,便把自己的身體當作「雕塑品」,從耳垂平行通過鼻頭、脖子、手臂,甚至是額頭上,都是各種顏色的刺青,其中,最有創意的「作品」就是將臉上黑色大痣刺成一隻蒼蠅和刺上女友的名字。
林姓男子表示,當初在路上有一個小孩指著臉上的痣,說很像蒼蠅,一旁的母親雖急忙指責小孩的行為,但他不這麼想,「我覺得小孩的想法很單純,想像力豐富,就把它刺成蒼蠅了」,而這也是「活體雕塑品」的起點。
男子說,所有的刺青都思考太多,只要是生活或是路上所見,覺得有趣的形狀或是標示就會考慮要刺在身上,甚至是連鎖鍋貼店的招牌也在考慮範圍內。
可能會有人問,這樣前衛的舉動,在路上會不會引來異樣的眼光?他表示,曾經有嚇到路人的經驗,然而,覺得「哇!好酷,好特別!」的人還是占多數。
男子大方表示,家人對他的做法不贊同,但也表示尊重。他說「這就是屌~哎呀你們不懂啦!」人生苦短,做自己開心的事吧!(整理:實習編輯周欣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