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在2020總統大選期間,在臉書上貼文指出,「投韓才要簽名,投蔡英文總統不用簽名」、「才不會被國家機器做掉!」等言論,被高雄市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選票上簽名會使選票作廢成為無效票」在公民義務教育中就已教過,難以認定會使閱覽者心生畏懼或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裁定免罰。
判決指出,劉男去年11月26日中午12時許,在臉書上張貼「重要提醒,冥禁黨無所不用其極,明年大選除了堅持投韓總以外,記得一定要在選票上簽名,才不會被國家機器做掉!請所有韓家軍幫忙分享!」等文字圖片,並留言表示「智障傳給智障會相信喔!投韓才要簽名,投蔡英文總統不用簽名」。
高雄市警局三民第二分局發現後,認為劉男的貼文已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通知他到案時,劉男坦承貼文,聲稱是要提醒朋友不要學圖片上所說的簽名,但警方仍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 項第5 款移請裁罰。
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時認為,「在選票上簽名會使選票作廢成為無效票」這種事情,在我國公民義務教育中都有教過,而且每當選舉時,網路、新聞以及選票上多有傳達投出合法有效選票的教示宣導;認為劉男的行為難認足以引起閱覽者心生畏懼或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裁定免罰。
▲韓國瑜。(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