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發生在1998年,台中市知名「路易13KTV」槍擊案,造成2死2傷慘劇,兇嫌陳勇志潛逃中國,2010年遭公安逮捕歸案。最高法院於2019年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但因檢察總長認為纏訟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因此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改判20年有期徒刑,但陳勇志另因被判2個無期徒刑確定。
▲陳勇志4個月內犯下3件重大槍擊案,潛逃中國11年後被遣返回台。(圖/資料畫面)
陳勇志因短短4個月內,連續犯下金錢豹槍擊案、路易13KTV槍擊案、普羅酒店槍擊案,身揹4條人命、3人受傷,於2000年潛逃中國遭到通緝,並列為頭號槍擊要犯。
陳勇志原本在中國與女友、兒子生活,卻又因為缺錢,隔海恐嚇被公安盯上,2010年遭公安逮捕遣返回台,檢方將他依殺人罪起訴。
金錢豹、普羅酒店槍擊案部分,一審、二審皆判無期徒刑,路易13KTV案部分,則被判處死刑。2015年最高法院撤銷死刑部分,駁回2個無期徒刑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