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去年11月間,台中一名洪姓男子,到友人家訪友時,剛好碰上友人60歲的老母親返家,竟趁機以「按摩肩膀、背部」為由,涉嫌猥褻、性侵老婦人得逞,事後友人見母親神情有異狀,詢問之下才發現母親遭人侵犯,氣的到警局報警提告,洪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台中地院審理時,友人表示「我個人同意1年6月以上刑度,母親應該會同意我所說,但我怕姊姊不同意,就希望給他一個教訓即可」,而法官認為,洪男為滿足個人私慾,竟侵犯友人60歲母親,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可上訴二審。
▲男假藉按摩、趁機性侵好友母。(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25日上午,洪男外出造訪友人家,剛好碰上友人60歲母親返家,竟藉口「按摩肩膀、背部」為由,猥褻、性侵老婦人得逞,事後老婦人出現異狀,友人察覺不對勁,追問之下才得知母親遭洪男侵犯,氣得報警告。法院審理時,發現洪男曾因犯竊盜案件判刑3月確定,又於5年內再度犯案,認為他無視法律嚴厲禁制,且所犯情節具惡性,應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加上他未與被害人和解,被害家屬也表示「希望給他一個教訓即可」,因此依法判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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