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劉姓人夫不滿49歲林姓妻子,背著自己偷吃54歲林姓老王,上門抓姦失敗後,決定在妻車內放置錄音筆,沒想到卻錄到妻子與37歲鍾姓小王交纏呻吟聲,事後偷看妻子手機,更發現2男下體照,氣得控告3人妨害家庭,但新竹地檢署卻予以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劉姓人夫指控,去年11月間,林妻曾前往新竹縣橫山鄉林男住處,發生性交行為一次,當天與林男親友上門抓姦,發現妻子車子就停在附近,但因2人不應門,因此決定在妻子車上偷裝錄音筆,隔月果真錄下妻子呻吟、親吻聲和親密對話,但對象並不是林男,而是鍾姓男子,這才發現妻子在外還偷吃小王。
3人到案後均否認發生性行為,而劉男也坦承,當時抵達林男住處時,未曾進入屋內,沒有看見2人性交,但妻子隔天卻向他自白,與林男發生性行為。
檢方認為,縱使林女自白,但在警詢時卻否認犯行,供述前後不一,因證據不足不得作為不利事證,至於下體照和車內錄音對話,可以聽見林女與鍾男呻吟、親吻聲,卻因未明確論及性交言論,僅能佐證林女與2男間存有曖昧關係,雖於情感上、道德上有所不當,但難認定曾發生性行為,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