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防疫照顧假」給薪,財政部擬祭出租稅獎勵優惠,雇主因防疫照顧假給薪所支出的薪資成本,在報稅時可加倍減除營所稅,以提高雇主給薪意願;後續是否正式納入紓困特別條例,將由行政院拍板。
▲鼓勵企業「防疫照顧假」給薪,財政部擬祭出租稅獎勵優惠,雇主因防疫照顧假給薪所支出的薪資成本,在報稅時可加倍減除營所稅。(圖/中央社)
為控制武漢肺炎疫情擴散,中小學開學日延後至25日,考量照顧需求,政府規定有3類家長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准假,且不能視為曠工、不能強迫請事假、不能扣全勤獎金、不能以此為由解僱;公務人員給假不給薪,其餘則交由企業自行勞資協商。
為鼓勵企業提供員工給薪的防疫照顧假,財政部研擬,比照類似現行「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作法,雇主提供員工給薪「防疫照顧假」,因此所增加的薪資成本,在隔年申報營所稅時,可於計稅時加倍減除;由於薪資成本為計稅時的減項,加倍減除有助降低雇主稅負,增加提供給薪意願。
財政部官員表示,已提出建議將獎勵優惠納入紓困特別條例,但後續是否正式納入,仍要等行政院通盤考量後做最後拍板。
至於是否比照SARS期間循紓困暫行條例,針對受影響產業,提供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的租稅補貼。財政部官員回應,這部分交將由交通部、經濟部視需要及經費來源評估。
世界衛生組織(WHO)2月11日將武漢肺炎定名為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