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畜牧業者吳美孃及其兒子沈育正、沈和昌等人,回收高雄好市多的過期食品,經過挑選出外觀乾淨的肉類清洗後,再轉賣給餐飲業者,時間長達2年,不法獲利超過68萬。高雄高分院今(18日)宣判,吳女判處2年4月、兄沈育正1年10月、弟沈和昌1年8月並宣告緩刑5年,須付國庫120萬,仍可上訴。
▲畜牧業者回收好市多過期肉,清洗後轉賣小吃店。
屏東地檢署2015年6月接獲線報,畜牧業者吳美孃(62歲)等人以回收廚餘為掩護,向高雄好市多回收過期食品與肉品轉賣,檢方遂指揮警、憲單位並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南部管理中心、屏東縣及高雄市衛生局、環保局搜索、稽查萬丹鄉15個地點。
▲畜牧業者回收好市多過期肉,清洗後轉賣小吃店。
辦案人員調查,吳美孃經營的牧場,以每個月2萬元向高雄好市多收購過期商品,並由其子沈育正、沈和昌等人,每天開車前往高雄市,載運好市多下架的生鮮食品、肉品等,並把外表看起來較好的肉類、蔬果等食品,經過清洗後再分裝成小包裝,以每包100元的價格,轉賣給高屏地區多家自助餐、早餐店、小吃店,販售時間近2年,不法獲利68萬元。
去年9月30日,屏東地院宣判,依違反食品衛生安全法,判處吳女有期徒刑2年6月、沈育正和沈和昌各2年徒刑,吳女等3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今天宣判,改處吳婦徒刑2年4月、沈育昌處1年10月﹔另沈和昌因涉案情節輕微,處1年8月,宣告緩刑5年,並繳交國庫12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