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耳鼻喉科名醫李宏信,2014年曾參選台北市長,4年前遭女病患指控利用換藥機會強吻、襲胸,一審因罪證不足判無罪,案機上訴二審,女大生被診斷罹患創傷症候群、暴瘦等事證,高等法院依利用醫療機會猥褻罪,逆轉改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最高法院今(21)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現年79歲的李宏信,擁有日本東京醫科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為國內鼻過敏權威醫生,曾治療過多位藝人,2014年投入台北市長選戰,以無黨籍身分角逐現任市長柯文哲、連勝文,但最後僅獲得2621票,黯然落選。
▲曾競選台北市長的名醫李宏信,遭控對女病患強吻、襲胸。(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現年28歲的女大生,長期飽受過敏性鼻炎困擾,2016年8月經推薦找上李宏信求診,開刀住院換藥5日,一日上午7時被叫醒前往診間清創換藥,不料卻被李宏信強行抱住、親臉頰,並以鼻尖貼著鼻尖的距離,詢問「我可以親你嗎?」、「你今天好漂亮」等語,左手更順著摸下至左側胸部。
女大生換完藥後回到病房,難忍激動情緒,隨即向友人求助,當日中午即辦理出院手續,並向醫院服務台反應,全案這才曝光,檢方依權勢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李宏信否認強吻、襲胸女大生,堅稱當時僅是進行例行性清創、塗藥,台北地院依罪證不足,判處無罪;案經檢方上訴,高院認為女大生指控說詞一致,每當談起此事多次痛哭,事後被診斷出罹患創傷症候群,認為事證明確,且李男也無法解釋,為何突然刻意一大早安排換藥,而診間也無護理人員在旁陪同,明顯悖於常情,改判李宏信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曾競選台北市長的名醫李宏信,遭控對女病患強吻、襲胸。(圖/資料照)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