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5)日下午1時47分二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確定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600億元,因應防疫、振興、紓困措施;受隔離者若違反規定,則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散播疫情謠言者,最重關3年、染疫者若不遵守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最重也可處2年有期徒刑。經二讀表決,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修正動議,規定經衛生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或檢疫者等,未違反規定得申請「防疫補償」,也明定防疫隔離假的要件。此外,因應防疫需要延後開學,家長為照顧12歲以下兒童可請的「防疫照顧假」,在野黨團希望在特別條例中明文規定要件與效果,並發放防疫津貼;經二讀表決,並未列入特別條例當中。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二讀通過。(圖/記者林士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