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己交、彭富洋/台北報導
去年6月前普立爾董座黃震智駕駛法拉利,以時速166公里速度和友人在國道競速狂飆,還殃及無辜轎車,遭到警方函送法辦。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黃震智除了超速外,還在30秒內變換車道9次,依照公共危險罪判刑5個月,而他的友人張永銘因為專注追車,危險性較大,被判刑6個月,兩人可以易科罰金再上訴。
還記得這支驚險尬車影片嗎?去年6月兩台昂貴超跑光天化日下在國道競速飆車,沒想到深色GTR失控打滑,殃及無辜轎車,事件曝光後引起網友撻伐,警方介入偵辦,將肇事的2名駕駛雙雙函送法辦,其中法拉利車主大有來頭。
他是黃震智,前普立爾董座,也是鴻海子公司前總經理。當時和友人以時速166公里狂飆,沒想到飆速變肇事,如今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駕駛GTR的張永銘28秒內連續變換8次車道,加上專注追車,危險性較大,依照公共危險罪被判處 6個月徒刑,至於黃董也沒好到哪,30秒內變換車道9次,遭判刑5個月。
愛車成痴的黃震智對於判決結果不願回應,只是原本一向低調的他,因為尬車釀成意外,鬧上新聞版面,這回還得背上刑責,恐怕也是當初始料未及。(整理:實習編輯林沛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