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去年10月間,一名正妹小咪(化名),跟陳姓、林姓男子發生3P性行為,事後小咪控告2男未經過她的同意,就拿手機拍攝整個性愛過程,甚至提出對話LINE紀錄佐證,表示自己有說「我胖胖不想錄」等語,不過2男卻喊冤,林男表示當天小咪有說「不要拍到臉就好」,之後2人還一起欣賞影片,陳男也供稱小咪當天並無拒絕拍攝,僅表示「不要拍到臉」。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小咪當下並未拒絕拍攝影片,因此對2男處分不起訴。
▲女子控訴遭偷拍性愛片,案情大逆轉。(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去年10月16日下午,小咪跟2男在女方住處發生3P性行為,事後卻控訴2男未經她同意,就拿手機拍攝性愛過程,向法院提告妨害秘密罪嫌,小咪更提出與林男的LINE對話,表示她有拒絕拍攝,像是「我胖胖不想錄」、「不要我胖胖」等。但林男卻喊冤,表示當天小咪僅說「不要拍到臉就好」,拍完後還跟女方一起欣賞影片,陳男也表示,他在一旁拍攝時,小咪僅強調「不要拍到臉」,因此檢方認定,小咪當下並未拒絕拍攝,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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