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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求償120萬!建商偷吃嫩妹產子 小三不知已婚免賠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中市1名陳姓建商,先前與女子小萱(化名)發生外遇,兩人還產下1子,陳男妻子發現後氣憤提告,法官判陳男2月徒刑確定,小萱則因不知陳男已婚獲不起訴確定;陳妻再提請求損害賠償,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20萬元,一審法官認為,小萱不知陳男已婚,遂判陳男應賠120萬元,陳妻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妻主張,她與陳男在2010年結婚,小萱卻與丈夫發生性行為,並於2016年產下1子;同年4月12日,她傳送訊息給小萱,並告知她丈夫已婚;事後丈夫仍在臉書上傳自己與小萱的合照,丈夫還在房間擺上兩人與小孩的合照,足見小萱持續侵害她的配偶權,遂請求小萱及丈夫連帶賠償120萬元。

小萱供稱,她先前被控妨害家庭罪,已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陳妻聲請再議後仍遭駁回,她無意介入兩人婚姻,而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陳男交往,事後她得知陳男已婚,隨即表明要斷絕關係;陳男則辯稱,他跟小萱交往時,對方不知道他有配偶,他騙小萱說自己沒有配偶。

▲陳姓建商偷吃小三產子遭判賠12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陳男提及「在你之前,有個女人對我很好,幫我很多事,但我們沒有愛,基於回報心理,我也對她好。但是妳出現,我不能再跟她有牽連,就是這樣,剩下的事金錢上的事」等字句。

小萱則回:「什麼金錢上的事?你結婚了嗎?」,陳男又說:「她有幫忙我一些事,沒有,剩下的我會處理好,這樣妳能接受嗎?」,小萱再問:「幫你什麼事?」,陳男則說:「工作上的事,我也幫她很多,就是一種互惠關係,這樣,夠清楚了嗎?」

法官認為,小萱曾向陳男求證過是否已婚,陳男則回以「沒有」之答案,足見小萱亦受陳男欺騙,陳妻主張小萱應連帶賠償,自屬無據,因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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