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截至10日止,違反防疫規定裁罰案共177件。馬祖王姓婦人居家檢疫趴趴走挨罰10萬元,逾期未繳成遭移送強制執行首例,士林分署考量她為弱勢,已同意分期繳款。
▲馬祖王姓婦人居家檢疫趴趴走挨罰10萬元,逾期未繳成遭移送強制執行首例,士林分署考量她為弱勢,已同意分期繳款。(圖/中央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在法務部舉行媒體茶敘,說明迅速強力執行防疫裁罰案件的作為。署長林慶宗說,截至10日為止,各主管機關對違反防疫規定的民眾已裁罰177件、金額新台幣696萬8000元,27件已繳清、金額合計56萬元,1件逾期未繳納,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
副署長陳盈錦說,馬祖王姓婦人為居家檢疫對象,擅離自家住所2次,連江縣衛生局裁處10萬元罰鍰,王婦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移送士林分署執行。案經士林分署以視訊方式訊問後,認為王婦為弱勢家庭、名下無財產,已同意分期繳納。
陳盈錦說,強力執行防疫裁罰案件的重點不在錢,而是要藉此提醒、教育民眾防疫人人有責,但對於有資力的義務人,執行分署必要時還是會查扣存款、車輛,甚至聲請拘提、管收,伸張政府公權力,展現全面落實防疫政策的決心。
陳盈錦還提到,新竹縣男子林東京居家檢疫期間失聯,遭重罰100萬元,已要求新竹分署與衛生局聯繫,若林男未在4月7日期限內繳納,將迅速強力執行。
陳盈錦另指出,行政執行署13個分署已成立防疫執行專責小組,主動聯繫衛生、警政機關,掌握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裁罰案件數量,並由專人辦理,一旦經移送強制執行,立即分案執行。
媒體問到,若外國人違反防疫規定遭罰逾期不繳執意離境,如何確保執行,陳盈錦表示,外國人若無其他限制出境事由,的確無法予以攔截,但執行署會採取積極作為,包括必要時扣押動產等方式都可以研究,會按照法定程序,在合乎比例原則下執行。
法務部長蔡清祥則當場指示行政執行署與行政機關聯繫研究,若發現遭裁罰者為可能離境的外國人,是否能請衛生單位縮短繳納期限,讓行政執行署提前介入,使外籍人士繳清罰鍰,一定要展現執法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