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019年平安夜,台北市松江路上光華商場附近一棟大樓發生火警,造成9名警消受傷,疏散超過25位民眾。檢警追查發現,起火原因為大樓內一倉庫裡的廢棄鋰電池自燃,約談倉庫負責人施姓男子到案,施男坦承自己疏忽,不應該將鋰電池隨意丟棄倉庫內部,檢方偵辦後,將他依法聲請簡易判決。
▲鋰電池自燃,大樓被濃煙包圍,9名消防人員還受傷。(圖/資料畫面)
2019年12月24日凌晨1點多,位在光華商場附近,松江路上一棟大樓發生火警,消防局出動24輛消防車、132名消防員布水線灌救。當時現場不斷傳出爆炸聲響,消防人員一共疏散約25位民眾,卻有9名消防員遭到嗆傷、灼傷,被送往國泰等醫院急救,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檢警追查,起火原因為大樓3樓一科技公司倉庫內,棄置的鋰電池自燃,約談該科技公司負責人施姓男到案說明。
原來施男在光華商場開店賣電池等3C零件,倉庫的所有權人是他母親,平常一些報廢的鋰電池他都暫時丟在倉庫裡,沒想到會有自燃的可能,相當後悔自己沒好好處理。
施男也表示,由於濃煙往上竄出波及大樓鄰居,樓上一家公司的辦公室被燻黑,大樓外牆也燻黑,管委會找來清潔員洗刷回復原狀,整整100、200萬元的花費,通通由他承擔。
檢方認為,建築物並無因為火警燒毀,燒毀的僅有倉庫內物品,因此不構成失火燒毀建築物,但已有公共危險,而該倉庫所有權人為施男母親,考量施男認罪,因此依燒毀住宅、建築物以外他人或自己所有物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