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4)日天是香港基本法頒布30週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報章撰文說,在基本法保障下,市民的權利和自由都取得長足發展,去年有逾萬次遊行集會,是1997年的10倍,足證市民所享自由有增無減。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市民所享自由有增無減。(圖/資料照)
綜合香港01等媒體報導,香港基本法頒布30週年之際,林鄭月娥今天在多份香港報章撰文,做了上述表示。
林鄭月娥說,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法治和司法獨立都獲得基本法的憲制保障。基本法清楚訂明法官是根據獨立委員會推薦並由行政長官任命,她3月間便接納了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接替明年退休的馬道立。
她並指出,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結社、集會、遊行、示威以及通訊等等的自由都不是空談,港人每一天、每一刻都在享受和行使。林鄭月娥舉例,去年香港有超過1萬1000次公眾遊行和集會,總數是1997年的10倍,足證市民所享有的自由有增無減。這些公眾遊行和集會只要是和平、合法地進行,特區政府都是尊重,警方也會給予適當協助。
她同時引述法院裁決表示,上述的自由並非絕對,市民行使自由時須同時尊重他人並受法律約制,若只是強調個人權利而不顧及守法,並漠視他人和整體的權益,社會便很容易陷入紛亂。
去年6月中旬開始,香港爆發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反送中」運動,為捍衛自由和權利,最多時曾有百萬港人走上街頭,大大小小為表達抗議和示威的集會遊行持續逾半年。
批評者說,這些集會遊行反映的恐非林鄭月娥所說的「市民所享自由有增無減」;許多香港網友則在她所撰基本法30週年文章下留言批評,指她「民望近零,還出來說什麼,下台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