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東京奧運因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延期一年,國內轉播由愛爾達得標,不過有媒體報導「愛爾達偷跑再奪東奧轉播權」,對此愛爾達也提出澄清。
▲愛爾達取得東京奧運轉播權。(圖/愛爾達提供)
愛爾達表示,由於最早協商的「轉播國家隊」因各台情勢,已陸續有同業退出,造成與權利商「日本電通」(以下簡稱電通)協商時程延宕,而電通要求權利不得分開銷售,意即必須由單一公司簽約,因此不願以「國家隊」型式,與多家媒體簽約。
愛爾達提到,電通於2019年11月及12月兩度來函,要求如欲購買4K訊號,需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簽約,因此國內媒體唯一有4K轉播需求的MOD愛爾達,也不得不盡早決定。
報導文中提及,不具名的同業指出奧運權利金從1.5億漲到4.5億,但愛爾達表示,2008年北京奧運時的1.5億,愛爾達僅單買「新媒體」轉播權,未包含有線電視與無線頻道權利金,而本屆的4.5億(未稅)則是「全包」(All Rights),且內含傳輸費用,比較基準不同。
最後報載「恐造成世足之亂再起」,愛爾達表示,自2010年起的三屆世足轉播大受好評,且不影響觀眾收視權益。是否有所謂「世足之亂」,可受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