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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出招反罷免 律師黃帝穎揭三件事:小心韓粉法官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罷韓第二階段審查昨日過關,高雄市長韓國瑜今(8)日將正式出招反制,委任律師葉慶元、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罷免。對此,律師黃帝穎認為,這凸顯三件事,他也說,防疫不忘奧步,小心韓粉法官!

▲圖/翻攝自公民割草行動

黃帝穎指出,韓國瑜認為罷免案違法,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這凸顯了三件事。

1.韓假用心防疫,實際上是用心防罷:韓市府宣稱專心防疫,對罷韓冷處理,實際上卻用心防罷,不只先搞四日回函惹議,更擴張解釋選罷法,對罷免權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為防罷處心積慮、費盡心思,向法院提出停止執行。

2.依韓邏輯,陳雄文違法,應知所進退:韓國瑜為了防罷,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指控罷免案違法。高雄選委會是前階段把關罷免合法性的權責機關,主委陳雄文正是韓國瑜任命的高雄市副市長。

韓國瑜指控罷免案違法,等於打臉陳雄文主委未盡法定義務,陳副市長居然不知所進退,韓市府明顯自相矛盾、演技高超!

3.正常法律情況下不停止罷免案,但小心韓粉法官配合奧步: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第2項規定「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

黃帝穎指出,韓市府必須舉證說服社會及法官,罷免案哪裡違法?會發生什麼難以回復損害?停止罷免影響高雄市民罷免權行使重大,如何不是公益重大影響?正常法律情況下,罷免案不會停止執行。

黃帝穎進一步表示,但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部分法官在國民黨黨產案的停止執行裁定來看,法官改變向來實務上認為金錢不構成難以回復損害的見解,裁定停止執行以護航黨產,社會不能排除少數黨國法官成為韓粉法官,遂行韓的防罷奧步,戕害憲法保障罷免的公民權,要特別小心!  

 

#韓國瑜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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