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YouTuber小玉近日拍攝一部名為「新鮮現榨!用母奶做珍珠奶茶」影片,譏諷辛苦擠出來的母乳有「有吉娃娃味」掀媽媽們怒火。對此,衛生福利部回應,母乳屬於體液,無法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管理,但依法並未禁止交易,屬《消費者保護法》管轄。
▲網紅,小玉(圖/翻攝自台灣母乳協會臉書)
對於小玉戲謔母乳味道和顏色,更稱「有狗味」等負面字眼,令不少哺乳的媽媽們感到憤怒及受傷。台灣母乳協會也發出聲明,強調母乳為體液,不僅不應販售,也可能讓飲用的寶寶暴露在傳染病風險之中。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今(15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答詢說,母乳是體液,也是可以吃的東西,但因沒有製造商、生產母乳也不是作為商品用途,因此相關交易就是回歸到《消保法》規範,站在衛福部立場,不贊成交易母乳,但在法令上「沒有禁止交易」。
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吳秀梅也說,母乳是體液,無法按照食品製造相關規範管理,因此並未歸納為食品,買的人有疑慮,可按照《消保法》規定管理。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質疑,衛福部2011年曾研議修法,將母乳納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2016年衛福部又稱母乳兼具體液與食品性質,體液在《傳染病防治法》中屬於傳染病檢體,依法不可供他人使用,但食品則須符合食安法才可販售,前後說法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