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52歲簡姓計程車運將,與48歲張姓同業因排班問題而有所嫌隙,竟在去年1月間重踩油門開車撞死對方,落網後更放話「他做人太惡質了,人死掉也沒關係」,去年9月間遭桃園地院依殺人罪嫌判刑14年;後續張男的母親、妻子及2子女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800餘萬元,桃園地院近日判簡男應賠償675萬元。
判決指出,簡男因排班問題與遭張男拍照檢舉紅線排班,而與對方有嫌隙,去年1月4日下午4時許,簡男見張男在機場捷運A8站的避車彎抽菸,竟開車高速衝撞對方,導致張男送醫搶救3天後宣告不治。
簡男起初否認殺人意圖,辯稱他發現時已來不及剎車才會撞上張男;但法官卻發現簡男在警詢時坦承殺人,更聲稱「當時是故意的,他做人太惡質了,人死掉也沒關係」,加上監視器畫面佐證,因此在去年9月間依殺人罪嫌,判簡男14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
後續張男的妻子、母親及就學中的兒女均提出民事求償,包含撫養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共計向簡男求償1870萬5826元;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張男家人的工作、家境、財產等情況後,判簡男須賠償共計應賠償張男一家人675萬5826元。全案可上訴。
▲簡男遭判刑14年並須賠償張姓一家人675萬餘元。(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