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一名吳姓女子2011年期間,承租台北市中山區某套房時,曾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昏倒,事後他向歐姓房東告知,希望能加裝排氣,但房東認為加裝費8000太貴,只願意付3000元維修熱水器費用,豈料某次吳女與王姓男友洗澡時,不慎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而慘死,吳女父母認為,女兒曾反應過問題,但房東卻不予理會,認為他導致女兒中毒死亡,因此要求歐姓房東需賠償扶養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法院一二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歐姓房東有期徒刑1年,民事部分賠償王男家屬453萬餘元、吳女家屬416萬餘元。
▲房東認為加裝排氣設備太貴,導致吳女、王男中毒死亡判賠。(示意圖/資料照)
吳女家屬表示,歐姓房東在女兒承租該間套房的陽台加裝鋁窗,女兒第一次昏倒後,曾向他反應鋁窗會影響熱水器通風,希望可以加裝排氣設備,不料房東卻因加裝費過高而拒絕,最後導致女兒及女兒男友中毒身亡的悲劇發生,因此向歐姓房東求償扶養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但歐姓房東認為,吳女在陽台堆放雜物且沒有打開鋁窗,自己也有責任,主張應該要減免賠償金額。
依據《消防法》規定,熱水器沒有安裝在外牆、有開口空氣流通之位置時,應加裝排氣設備,法院認為8000元安裝費用,並非極大數目,拒絕房客要求安裝導致意外發生,明顯有疏失,而吳女明知通風不良,卻在陽台堆放雜物、沒有將窗戶敞開夠大,也有10%責任,最後綜合評估後,民事部分判處房東需賠償吳女家屬416萬餘元、王男家屬45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