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出生於俄羅斯的藝人安妮指控前經紀人趙崇伶,已知舊公司汎迪國際廣告有限公司的登記證被廢止,仍以汎迪名義替安妮安排工作,還積欠高達150萬元以上的酬勞,由於長期被積欠酬勞,安妮在2018年3月提告,經過台北地檢署勘驗安妮的工作內容資料後,認為趙女並沒有刻意隱瞞用新公司的名義,替安妮對外承攬演藝工作,趙女也表示,有告知安妮積欠酬勞的原因,故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安妮因為酬勞被長期積欠,因此怒告趙女。(圖/翻攝自安妮臉書)
據《自由時報》報導,安妮說明,她在2014年與汎迪國際廣告有限公司負責人趙女,簽訂3年的經紀合約至2017年6月,合約滿一年後,汎迪就享有安妮的獨佔權,可繼續替她安排演出、廣告代言等工作;安妮控訴,汎迪的登記證在2017年7月遭主管機關廢止,趙女仍以汎迪的名義對外替她安排工作,還積欠演出酬勞,為此感到不滿,才會提告。
檢方調查時,趙女否認犯行並指出,自汎迪的登記證遭廢止後,都是用麥斯平方文創有限公司的名義,對外替安妮接洽工作、請款、開立發票,這些安妮都知道。趙女說明,因公司被倒帳逾400萬元,周轉困難,才和安妮說酬勞會延後支付,幫安妮換工作證時,也是以麥斯的名義去換。趙女補充,換工作證後,安妮也在臉書發文,現在轉經紀公司到麥斯,因此安妮很清楚已經換公司;麥斯也曾替安妮墊付出國機票、治裝費及支付學費。
▲安妮曾在臉書上透露,自己已經換公司。(圖/翻攝自安妮臉書)
檢方向曾與安妮合作的廠商或娛樂傳播公司,調閱相關資料,部分資料上是以麥斯的名義承攬工作,汎迪、麥斯前員工、安妮前陳姓經紀人接受調查時皆表示,安妮應該知道公司已從汎迪改成麥斯,且發票都是開麥斯。檢方因此認定趙女並未欺騙安妮,合約期間並非完全沒給酬勞,也未做出違反公司法的行為,故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