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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邱姓男子,2017年受託至永和某間美髮店討債,竟出怪招蒐集蟑螂、臭雞蛋及屎尿潑灑陳姓被害人與其妻;過幾天後又持榔頭砸毀其店玻璃門,造成陳男右臂割傷,但因過程中邱男並未口出惡言,不構成恐嚇罪,新北地檢署只能起訴公然侮辱及傷害罪,新北地院日前分判罰金8000元及拘役20日,可上訴。
▲蟑螂(示意圖/翻攝自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7年6月邱男受友人委託討債,要陳姓夫妻的店開不下去,先是到美髮店張貼「惡意欠款400萬」恐嚇單。接著到水族館,以800元購買一整箱蟑螂後,再蒐集雞蛋、屎尿當成「討債工具」,接著與男性友人會合後,當晚直奔其店朝陳男及店內猛潑,又朝陳妻的頭上澆淋蟑螂、糞便,讓,陳妻當場崩潰。過沒幾天後,邱男又率人持榔頭砸毀其店玻璃門,造成陳男右前臂割傷,陳男氣得不再隱忍,報警處理。
▲邱男當時帶著蟑螂、屎尿等穢物至陳男美髮店潑灑。(圖/翻攝自資料畫面)
新北地院指出,邱男雖潑灑穢物,但未口出惡害,不涉及恐嚇,僅以公然侮辱論罪,另考量他明知敲碎玻璃門會傷及旁人,卻仍用榔頭擊毀門扇,涉及傷害罪。
法官審酌後,考量邱男雖坦承犯行,但尚未和陳姓夫妻和解,依公然侮辱罪,判罰8000元,另涉及傷害罪應拘役,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