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以「SM情色風」為主的女體易姓男攝影師,107年被另一名女攝影師爆料,易男在拍攝過程中,曾對多名女模上下其手,不僅趁機搓揉對方胸部,甚至還用手指性侵得逞,但易男矢口否認,並對爆料者提告毀謗,但台北地院查證後13日審結,依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2罪,判處易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多名女子指控易姓攝影師對她們伸出狼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曾姓女攝影師107年3月間爆料,易姓攝影師大多拍攝繩縛、滴蠟等女體情慾照片,但易姓攝影師卻在拍攝過程中,趁機狂摸女模胸部,甚至還指侵得逞;事後曾姓女攝影師將受害女子聯繫方式交給檢方,3名女子也出面證稱,當時答應拍攝「SM風」的照片時,原本以為會有專業繩縛師,但到場以後發現只有易男在場,易男幫忙綑綁以後,就突然伸狼爪,狂搓揉胸部,甚至還用手指強迫插入下體。
易男到案後辯稱,在拍情色照過程中,雖然有「親密互動」,但都是在女模有願意之下進行,但法官審酌被害女子提供的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來判,最後依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強制性交罪判3年8月刑,2罪合併應執行4年刑期。另外曾女被易男控告毀謗部分,107年獲不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