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08年10月13日晚間,台61線高架橋下發生一起命案,一名華姓女子太陽穴中槍死在駕駛座,彈殼遺留在駕駛座後方,明顯是槍伸入車內抵著死者頭部行凶,而華女身上仍綁著安全帶,豪無逃跑跡象,車門處則留有寫著「61」、「交流道」等碎紙片,看似一起兇殺案,案經警方調查後,卻發現是起精心策劃的「買凶自殺」案,為的是詐領近3千萬保險金。
據《鏡周刊》報導,桃園警方凌晨接獲報案,透過車牌查出死者身份為家住當時台北縣三芝的43歲華姓女子,與50歲許姓丈夫育有1子2女,2003年夫妻倆想透過銀行貸款經營超商,欠下1千400萬元債務,卻因許男信用不佳遭拒,一家5口靠華女姐姐的套房度日,2人為此辦理假離婚,由華女出面貸款,感情依然融洽要好。
▲(示意圖,非新聞畫面/翻攝自Pixabay)
許男告訴警方,妻子因積欠淡水一間當鋪40萬元債務,當日晚間8時許出門,說要談還款事項,後來接到妻子來電,說自己在關渡橋被人跟蹤。警方從死者手機內,果真發現當鋪催款訊息,為此展開跟監,認為當鋪應該不會為了區區40萬殺人滅口。
經調閱住家電梯監視器後,發現夫妻倆離開家門最後身影,鏡頭下親吻、相擁8秒鐘,眼神滿滿不捨,宛如訣別般,懷疑案情不單純,且華女明知被跟蹤,為何不轉往市區,反而開往偏僻大園海邊,而丈夫連打了11通電話,妻子均未接聽,丈夫也未通知親友及報警,案情疑點重重。
進一步調查發現,華女婚後投保1975萬元壽險及800萬元意外險,大膽假設為詐保案,為了釐清真相,警方調閱華女通聯記錄,發現12日深夜到13日凌晨,華女、華女哥哥和另名施姓男子曾出現捷運竹圍站附近,其中施姓男子有擄人勒贖前科。警方深入追查,找到施男手下一名黃姓小弟,並起出2張50萬本票,黃男稱是此次命案準備金,由他提供槍枝給施男行凶。
報導指出,華兄在外也積欠下上千萬元,債主向警方作證,華兄曾說「等妹妹的理賠金下來後,妹婿會替我還債」,警方又從華兄公司發現本票票頭與華女車上一樣的便條紙,經比對筆跡,發現就是華兄本人,因此更認定是起「買凶自殺詐保案」,儘管許男、華兄、施男均矢口否認犯案,但法官仍認定3人共謀殺死華女,依加工自殺及槍砲罪,將3人分別判處5年到5年半刑期,而保險公司也不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