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雄市一名麥姓男子不滿4歲的兒子不聽話,竟徒手猛毆、腳踹,把兒子踹倒撞向書櫃,導致兒子肝臟破裂、腹腔大出血,最後傷重不治。麥男自知闖禍,自首犯案,一審法官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決麥男7年2月有期徒刑,二審駁回上訴,案經三審,最高法院再駁回,全案定讞。
▲麥姓男子失控把4歲大兒子踹到肝臟破裂大失血身亡,被判7年2月有期徒刑定讞。(示意圖/翻攝自Picabay)
根據判決,麥男育有1女、1子,2017年12月10日下午,因見4歲的兒子不聽妻子管教,突然情緒失控,猛力毆打兒子,還以腳踹,把兒子踹倒撞上書櫃。兒子因此倒地昏迷,夫妻倆趕緊叫救護車。只是被送醫急救的兒子因頭、頸部多處鈍傷,肝臟破裂、腹腔大出血、腦幹損傷,經搶救無效,醫師宣告死亡。
因醫師懷疑有虐兒情事,通報警方到場,麥男自首坦言失手傷了兒子,經檢警偵辦後遭起訴。法院審理期間,麥男表示自己有憂鬱症,對於情緒和衝動的控制力差,又獨力撫養一整家人,長年累積壓力使得行為失控,事後他後悔到根本夜夜無法入睡。
由於麥男的說法,因此進行精神鑑定,但報告出爐,表示麥男的行為、辨識能力並未受到影響,且調查後發現,麥男先前就有拍打兒子,致兒子背部大片瘀青的紀錄,顯見並非一時情緒關係,而是管教方式不當。
而社工介入訪視發現,麥男因為對身為長子的兒子期望較高,管教相當嚴厲,但麥男平時並無暴力或凌虐傾向,因此判決處以7年2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三審皆被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