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人妻與丈夫結婚5年,育有2名子女,一日與丈夫19歲女同事佩佩(化名)對話時,意外發現2人曾前往海邊、旅館等地,翻看行車紀錄器,更發現2人曾赴北投泡溫泉,對話更是曖昧,行徑宛如夫妻般,讓劉女氣得對丈夫、佩佩求償100萬元,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與佩佩需連帶賠償20萬元。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20日,劉女意外得知丈夫婚外情,對象還是同公司女同事佩佩,為了找尋更多證據,翻看行車紀錄器和丈夫手機,果真發現2人曾於半年前深夜11時許,前往北市北投區溫泉會館,丈夫透過電話向佩佩說「還有帶個毛巾」、「我今天腰超酸,舒解一下疲勞跟痠痛」、「你可以順便帶一下沐浴乳啊,然後浴球」等語,顯然是要一起泡湯。
劉女為此質問丈夫,但丈夫卻說,「我不跟佩佩處理完,怎麼面對你」、「你防佩佩又沒有用,重點是我要不要,而不是對象是誰」、「你覺得做別的就不會有下一個佩佩」等語,由此可見丈夫坦承婚外情。
人夫辯稱,對話內容只是一部分,並非事實,並無與佩佩前去海邊及旅館,因自己二手手機買賣,多在網路上搜尋買家,當日前往溫泉會館裡收購;而佩佩也稱,自己只是人夫工作上夥伴,當日前往陪同收購。
不過法官卻認為,當日已是深夜11時,並非正常上班時間,收購手機行為沒必要2人共同前往,又在對話裡提點「帶毛巾」、「沐浴乳」等,可見有泡溫泉計劃,已逾越一般朋友間合理往來範圍,而人夫也承認婚外情一事,致使劉女婚姻破裂,因此判賠2人應連帶賠償劉女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