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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忘的房子」被住走28年 現住戶出面竟求償85萬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深圳一處社區大樓,日前因一名張姓女子找回「遺忘」了28年的房產,卻發現被陌生人進住,鬧上新聞版面聲名大噪。根據大陸媒體報導,近日「現住戶」終於出面,且和張女進行協商,但現住戶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反要求張女賠償他20萬餘元人民幣(約台幣85萬元),讓張女和家屬痛斥,太誇張。

 

▲張姓女子28年前買下房子後卻忘記了。28年後回來,房子竟被陌生人入住。(圖/翻攝自梨視頻)

事件起因張姓女子在28年前買了一間房子,建設公司交屋後,張女卻連房產證明手續都還沒辦便「忘記」有這間房,還一忘就忘了28年。近日張女想起來了,回到該間房卻發現,原本該是空著的屋子,卻住了陌生的一整家人。

有鄰居表示,該家人是撬鎖進來的,直接佔地為王,更多鄰居根本也不知道原屋主是張女。張女和家人不斷按電鈴、拍門,用盡各種方法,屋裡陌生人卻完全不肯開門,張女決定循法律途徑解決。

▲現住戶林姓男子終於出面,雙方進行調解,但林男強調自己也是受害人,並要求張女賠償裝修費。(圖/翻攝自梨視頻)

事情鬧上新聞版面,引發不小討論,僵持了好幾天,「現住戶」林姓男子一家終於願意出面與張女進行協商,但結果讓張女相當無法接受。因為林男表示,房子也是他父親花20萬餘元人民幣,從別人手裡買下的,又花了20萬餘元人民幣裝潢,根本不知道房子有問題,他們也是受害者,願意搬出去,但張女也應補償他們20萬元的裝修費。

林男表示,他的父親花錢買下房子後,當時的賣家告訴他們,可以先辦水電,再辦房產手續,但就在辦理房產證期間,賣家突然失聯,至今都找不到人,他們也很無奈,不過錢花了是事實。

▲張女的家人表示,已經對林男下最後通牒,要求6月6日前搬出。(圖/翻攝自梨視頻)

對於林男的說法,張女和家人都相當無法接受,家人強調,林男說歸說,但連一份證明資料都沒拿出來過,沒向林男收租金已經很好了,要賠他裝潢費當然不可能,他們還要告林男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張女的家人表示,已經對林男下最後通牒,要求6月6日前搬離,而張女當初未辦理房產證明,因為找到與開發商的房屋買賣合約,估計約1星期內便可辦妥,證明房子確實是他們於28年前,花了33萬人民幣(約140萬台幣)買下。而目前該房價已經來到600萬人民幣(約2530萬台幣)。

有律師表示,問題點在於張女當初並未辦理好房產證明,如果林男是合法取得房子,張女當然要賠償裝修費,因為裝修讓房子增值。不過如果林男並非合法,當然就是侵權。只是張女無法向林男求償28年的租金,而是頂多自起訴後往前推算3年的「佔有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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