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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男爬2樓陽台…點火燒死前女友腦麻兒 無期徒刑定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潮州鎮北平路2019年5月發生一起駭人命案,男子趙世翰不滿林姓女友分手後結交新朋友,多次上門騷擾,又在林姓女友租屋處縱火,導致林的25歲身障兒子逃生不及,被活活燒死。趙男一、二審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8日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

智利,抗議,示威,縱火(圖/翻攝自推特)

▲兇嫌趙世翰在林姓女友租屋處縱火,示意圖。(圖/資料照)

林姓母子長期住在潮州鎮的套房,林母與趙世翰(58歲)交往7年,三人同居,後來雙方分手,趙男竟不滿林母又認識其他朋友,多次上門騷擾,今年5月26日間,趙駕駛小貨車至租屋處縱火,而林母的兒子因患有腦性麻痺,逃生不及,在屋內被活活燒死。有民眾事後指證,當時曾目擊趙世翰從火場匆匆逃離。

警方因此循車牌找到趙男,他雖否認犯案,但被發現在案發前曾數度致電林母,對方都沒接;另外趙男手臂內側沾有藍色油漆碎片,採驗後確認是林女住宅牆壁的建材,現場也有他的指紋,研判他是攀爬至她所住的2樓陽台外,縱火後再駕車逃離。

警方因此依車牌循線逮獲,趙男否認犯案,檢警查出,他在案發前狂扣林女手機,林女均未接;此外檢警也在趙男手臂內側發現沾有藍色油漆的碎片,經採集檢驗後,發現與林女住宅牆壁建材相符,再加上現場也採獲趙男指紋,檢方因此認定趙男犯罪,提起公訴。

一審時,趙世翰堅持否認犯罪,但屏東地院根據客觀證據,再加上趙男先前有縱火紀錄,認定趙男有罪,考量他仍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判處趙世翰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二審,趙世翰坦承酒後失控縱火,但否認有殺害死者的意圖,高等法院認為趙避重就輕,但考量林母在庭上證稱趙世翰過去對兒子很好,合議庭認為仍有教化可能,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今日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

原文網址: 屏東妒男縱火前女友家卻燒死她身障兒 手臂內沾油漆露餡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8/1732620.htm#ixzz6OlrAlk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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