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賈姓男子在家中抽菸,菸蒂未熄滅導致火災,火勢一路延燒,隔壁楊姓女鄰居家中門窗、家具都燒毀,連4隻寵物貓、狗也因為逃生不及喪命,楊女目睹寵物死狀悲痛欲絕,包含物質損失及精神撫慰金10萬元,總共向賈男求償50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貓狗死亡不適用精神求償範圍,一審判決賈男只需賠40萬元。
▲台北市一名賈姓男子未熄菸蒂,導致鄰居的四隻寵物貓狗被活活燒死。示意圖。(圖/Pixabay)
賈男2018年11月7日凌晨6點在台北市家中抽菸,菸頭還沒完全熄滅就丟到菸灰缸,沒想到菸蒂悶燒導致書桌燃燒,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賈男的天花板全被燻黑,房屋門窗、沙發及床具都被燒光。
火勢一路延燒至隔壁楊女房間,牆面、家具、電器等生活用品全被祝融吞噬,住宅完全無法居住必須搬家,2隻貓、2隻狗也因為來不及逃生被活活燒死。楊女返家目睹慘狀,出現憂鬱、焦慮等現象,經醫師診斷為「有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必須定期回診,因此向賈男求償損失,及10萬元精神撫慰金,共50萬2894元。
台北地院判決,賈男應支付楊女搬家、寵物火化、傢俱等損失金額,但寵物死亡只是飼主與寵物間的感情被侵害,不適用民法規定,扣除精神撫慰金10萬元,賈男應賠償40萬2894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