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梁姓與陳姓角頭2019年5月爆發衝突,陳男在酒店內怒嗆梁男父母「三字經」,梁懷恨在心,4個月後在埋伏陳男台北市文山區住家附近,一見陳搭計程車返家下車,立刻上前對他開槍,事後一度棄機車搭計程車逃逸,後來才在律師陪同下投案,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5)日判決1年10月、併科罰金8萬元。
▲台北市文山區去年9月傳出槍擊案,主嫌判處1年10個月徒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2019年9月15日,梁男先在文山區角頭家附近埋伏,凌晨時陳男搭計程車回家,前腳才剛踏下車,梁男立刻衝上前開槍,陳男大腿中彈躺在地上哀號,同車友人見撞趕緊報警,但警方到場時,梁男已經騎騎車逃逸。
轄區員警立刻調閱監視器追緝,發現梁男騎車一段路程後即棄車轉搭計程車,打算湮滅蹤跡,1小時後才在律師陪同下投案,並帶來做案槍枝改造手槍及6發子彈。
梁男宣稱不滿父母被嗆三字經,氣不過才會持槍打他,但警方調查,梁、陳兩人均為當地角頭,事發4個多月前雙方人馬曾在酒店起爭執,事後又多次在外鬥毆,認為「父母被嗆三字經」並非真正做案動機,檢方後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5)日判決1年10月、併科罰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