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2018年11月議員選舉期間,在社群媒體貼出一段市議員舒翠玲飆罵公務員的「麻辣舒舒」等影片,遭舒翠玲提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加重誹謗,今(15)日桃園地檢署勘驗後,認為王浩宇發表的文字內容及影片並無憑空捏造,且候選人本應受較為嚴苛之檢視及監督,最後偵結王浩宇不起訴處分。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貼出「麻辣舒舒」影片遭告,桃檢最後偵結王浩宇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2018年11月8日,在臉書社團「我是中壢人」、個人臉書分別張貼「麻辣舒舒」的影片,並寫下「議員沒有資格辱罵公務員,要求舒公開道歉」,而影片內容則為市議員舒翠玲因不滿座位安排,坐在椅子上爆氣飆罵一位平鎮區公所的公務員,影片一出也引起不少網友撻伐,表示舒翠玲態度實在惡劣。對此,市議員舒翠玲認為王浩宇多次貼文都為不實指控,已損害名譽並影響選民投票,意圖使人不當選,氣得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告訴。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因不滿座位安排飆罵公務員。(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我是中壢人)
市議員王浩宇表示,他會上傳影片是因為認為舒翠玲對公務員的態度很差,因此才會貼出影片,希望能替公務員說話,也避免公務員遭到「秋後算帳」。事後舒翠玲改口說,是因為屢遭工務部門冷落,才會沒有控管好自己的情緒,作出不當行為也表示抱歉。
桃園檢方表示,候選人競選期間自須忍受較為嚴苛之檢視及監督,而王浩宇所發表文字及影片內容,並無超出適當評論範圍,因此最後以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