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南部一名某私立醫學院的林姓學生,2018年時,在高雄文化中心練舞時,與一名打太極拳的8旬傅姓老翁因為場地問題引發衝突,當時醫大生推倒老翁,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沒想到醫大生竟然懷恨在心,買來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對著老翁潑灑。醫大生最後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民事部分,他與家長還要賠償老翁家屬共235萬餘元,可上訴。
▲林姓嫌犯曾與老翁發生爭執,因而心生不滿。
回顧整起案件,當時18歲的林姓醫大生在高雄文化中心練舞,與在場的一名80歲傅姓老翁因為場地使用起爭執,醫大生動手推了老翁一把,老翁跌坐在地,一旁的民眾見狀報警,將老翁送醫治療,事後,老翁並未對醫大生提起告訴,但醫大生對他人施加暴力,苓雅警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醫大生裁罰3000元。
隔月,醫大生收到裁罰書,越想越不爽,竟然起了壞念頭,跑到化工行,購買氫氟酸(俗稱化骨水)等化學原料,當時,店家覺得奇怪,開口詢問,醫大生謊稱「要做實驗」,並謊報上網查出的統一編號,來取信店家,順利取得強酸等物品。東西準備就緒後,隔天,醫大生帶著「化骨水」重回高雄文化中心,尋找老翁理論,直接把「化骨水」潑向老翁,強酸遇到皮膚,開始腐蝕,老翁全身冒煙大聲呼救,忍痛跑向人行道求救,但最後不支倒地,路人經過後,報警將老翁送醫,最後仍不治身亡。
▲老翁全身有35%灼傷。
檢方相驗解剖遺體後,確認老翁為器官衰竭中毒死亡,查出老翁為氫氟酸中毒,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警方派人前往文化中心實地走訪,找到一名目擊的街友,還原當時狀況,鎖定林姓醫大生涉有重嫌,事發後第16天,警方帶著搜索票,到醫大生家中,在房間發現電擊棒和打有醫院統編的統一發票,購買的物品即是氫氟酸。
▲去年7月林男曾因場地使用起爭執,動手將老翁推倒在地。
醫大生偵訊時坦承,不滿兩個人吵架後,他被裁罰才會報復,但不知道潑灑化骨水會造成老翁死亡。否認故意殺人。但這樣的說法,高雄地院法官並不採信,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案件上訴二審中。
而民事部分,死者的兩名兒子分別向醫大生以及其父母求償215、200萬元。(醫大生犯案時,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故可向父母一並求償)。但醫大生父母辯稱,兒子案發前患有憂鬱症,影響他案發時思慮,難以斷定是故意殺人。最後法官判醫大生以及其父母應分別連帶賠償死者2個兒子115萬75元、1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