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兆豐銀行新竹分行遭石姓女子與許姓男子詐貸3億案,18日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將許男聲請羈押禁見,石女則是30萬元交保候傳。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裁定許男收押禁見。
▲許姓男子以人頭戶買房,灌水價金又要求任職兆豐銀的妻子協助核貸,涉詐3億餘元房貸。(圖/翻攝畫面)
全案起於兆豐銀行察覺在新竹分行負責個人消費金融、信用貸款、房屋貸款業務的石女,經手房貸量之多,又不少房貸進入催繳,認為有異常,報請檢調協助調查。
檢方追查後發現,經營租房仲介的許男,於2015年6月起至2017年11月間,和前妻石女涉嫌以人頭買下26間房產,再與周姓女子等5名地政士,灌水買賣價金,偽造不實買賣契約,並於實價登錄做不實記載,由石女自行核貸後,詐領高達3億餘元房貸。
台北地檢署18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4路搜索,並傳喚包括石女在內共17人。石女坦承,詐貸計畫由許男一手主導,她明知違法,卻因為愛情還是答應協助,2人最後於2019年8月間離婚。訊後檢方諭令石女30萬元交保,許男則是聲請羈押禁見。
▲石女到案後坦承明知違法,卻「因為愛」,還是幫許男違法詐貸。(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