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豆導」鈕承澤被控性侵電影劇組女工作人員,一審遭判刑4年,鈕承澤隨後提起上訴。日前高院認為,鈕承澤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自6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鈕承澤被控於2018年11月23日,原本要與劇組開會卻臨時取消,改約電影《跑馬》劇組女主管與女工作人員到他家中聚餐。餐會結束後女主管等人先行離開,獨留女工作人員因不勝酒力,在鈕承澤家中休息,鈕承澤卻趁2人獨處,將女工作人員壓在客廳沙發上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具體求刑3年4月。
▲鈕承澤提起上訴,遭高院裁定限制出境8月。(圖/翻攝畫面)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一度以250萬元達成和解,不過被害女工作人員至今都還無法原諒鈕承澤,閨密出庭也表示,從女工作人員對鈕承澤的態度看來,不認為有感情成分存在。
法官為釐清部分事實,也傳喚當時為女工作人員驗傷的醫師。醫師庭訊時證稱,女工作人員下體的傷勢,應非男性器官所致,研判是手指造成的新撕裂傷;這與檢方認定吻合,雖然在女工作人員胸前有驗出鈕承澤的DNA,但下體沒有,顯見當時鈕承澤並非以性器官性侵。
鈕承澤在法院開庭辯論終結時,依舊否認性侵,強調他誤以為女子對他也有好感,此事僅為「雙方認知不同」,希望法官能判他無罪,如果有罪,也希望能給予緩刑。沒想到仍被法官重判4年徒刑,因此他委由律師,提起上訴。不過高院認為,鈕承澤罪嫌重大,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有必要限制他出境、出海,故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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