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東報導
2018年6月台東一名范姓男子被發現倒臥在水溝內身亡。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前一天晚間,范男走出公司外抽菸,沒想到他突然靠近旁邊正在施工的排水溝不慎摔倒,整個人往前趴臥,頭撞到水泥塊,一頭栽進20公分水深的水溝中不幸溺斃。家屬事後以警示設施不足為由,向負責包商提起民事求償200萬元。對此台東 地院法官認為包商已盡警示責任,范男是酒醉重心不穩跌落致死,判家屬敗訴。
▲范男從工廠走出來,站在坑洞旁。(圖/資料畫面)
監視器畫面錄下,范男子晚上走出工廠休息抽菸,後來過沒多久他就靠近旁邊一處正在施工的排水溝,還鬆了鬆褲頭像是要上廁所,可沒有想到卻一個踩空,他整個人就趴倒,他的頭先是撞到了水泥塊,沒有想到直接就栽進了水溝裡頭,造成溺水身亡。警方到場後,檢視范男已經死亡多時,鑑識人員現場採驗後,確定現場並沒有打鬥痕跡,案件以意外結束。
▲范男重心不穩,摔倒時,頭撞到水泥塊。(圖/資料畫面)
根據了解,當時范男跌入的坑洞,是台東市公所前年進行「豐榮里漢陽北路與常德路路口道路開闢工程」,由申甲營造公司得標施工。死者的媽媽以及兒子事後對向承包商提起民事告訴,認為包商僅設立交通錐,沒有設置交通錐連桿、封鎖線等圍籬防止民眾進入,甚至沒在坑洞上加設鐵蓋,管理顯有欠缺,應負過失責任。祖孫兩個向包商求償100萬元。
▲范男重心不穩,摔倒時,頭撞到水泥塊,當時水溝內還有20公分高的水。(圖/資料畫面)
法官認定范男明知案發地點施工而禁止進入,但仍跨越包商放置之交通錐進入施工地點,又因酒後平衡感不佳跌入水溝內死亡,認為責任不在包商。家屬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