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擔任知名國際藥廠董事長特助鄭姓男子,突然寄送電子郵件給公司表示「不做了」,隨後將公司電腦內的資料全數刪除,便沒再回到辦公室。公司認為鄭男的行為造成損害提告。鄭男雖辯稱,電腦內有他的私人檔案,但檢方認定無故刪除他人電腦資料,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王姓特助突然發電子郵件離職,還把公司電腦內資料全刪到工程師都無法還原,被公司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王姓男子的工作,包括處理公司的會議紀錄、資料蒐集等。2017年間,鄭男突然以電子郵件告知公司他要離職,還將平日由他使用,公司的公務電腦內所有資料,透過特殊軟體,刪除到一滴都不剩。之後王男離開公司,便再也沒回來過。
鄭男離開後,公司資訊人員檢查鄭男使用的公務電腦,發現檔案被清空,連工程師都無法復原,認為鄭男未正常交接工作,還刪除會議紀錄、簡報等檔案,造成公司損失,因此提起告訴。
王男到案後強調,該電腦內也有他自己的私人檔案,且會議記錄等也不是只有他負責保存,都有備分,不會對公司造成任何損害。
檢察官認為,公務電腦為公司的財產,雖為鄭男使用多年,但不代表鄭男可隨意刪除存放其中的資料。至於鄭男所稱的備分並沒有,因此認定鄭男無故刪除他人電腦資料,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