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許珮絨報導【 06/30 18:34 發稿 | 18:53 更新 】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30)上午以162票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據官媒《新華社》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已簽署主席令,公布後即日起生效施行。
▲《港版國安法》今無異議通過。(圖/翻攝自Stand News 立場新聞臉書)
中國人大常委會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港版國安法》),並決議將該法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布實施。
《新華社》指出,國家主席習近平已簽署第49號主席令,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報導中亦提到,該法律共6章、66條,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包含「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4類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等內容,以建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