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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並於深夜11時生效實施,條文內容定義相當寬泛,煽動分裂國家行徑就能入刑,而且就算不是香港人,且人不在香港,也有可能犯法,引發國際熱議。對此,資深媒體人黃創夏今(1)日表示,外星人注意,你們的航空器(UFO)飛過香港上空時,將適用《港版國安法》第三十八條。
黃創夏今日在臉書上表示,「外星人注意,如果你們曾經批評過中國政府丶或是滲透過新疆羅布泊或是西昌衛星發射中心,甚至進入過綿陽秘密實驗室,你們的航空器(UFO)飛過香港上空時,將適用《港版國安法》第三十八條…」
▲資深媒體人黃創夏。(圖/資料照)
《港版國安法》全文共6章66條,罰則內容公布以後,更是引起一片譁然,因為第38條明定,「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換句話說,不論你身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只要議論香港政治,且內容涉及「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行,都可能觸法。
此外,第36條也規定,「任何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實施本法規定犯罪的,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就認為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犯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內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也適用本法。」換句話說,即使人不在香港,只要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內,就被認為是在香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