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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版國安法通過後,許多口號的內容也瞬間犯法,根據香港警方消息人士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指出,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已觸犯國安法。而呼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林鄭下台」、「解散警隊」口號則因不涉顛覆國家,並不會觸及國安法。
▲港警、中華民國國旗。(圖/翻攝自臉書)
此外,攜帶「香港獨立」旗幟參與示威遊行是否觸犯國安法?根據警方消息人士表示,警方曾諮詢法律意見,並合理懷疑攜帶旗幟到示威現場有鼓吹及煽動分裂國家之意志,但該行為必須要配合現場環境及衣著等相關要素,例如將港獨旗幟帶去公園、超巿或在家收藏旗欣賞,並無鼓吹及煽動分裂國家之行為,因此不構成犯罪之嫌疑。但在商場大喊港獨口號則具備觸犯國安法之行為,實為犯法。
▲香港境內出現的中華民國國旗。(圖/翻攝自臉書)
而法新社記者泰勒(Jerome Taylor)在推特(Twitter)上發文,引述港警說法表示,僅展示或擁有中華民國國旗,並不觸犯《香港國安法》;但若是推動「台灣獨立」的旗幟則可能觸法。
▲法新社記者Jerome Taylor在Twitter發文。(圖/翻攝自JeromeTaylor推特)
香港律師李安然則針對香港版國安法,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他認為,一般為推翻政府的革命行為,可能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但亦難一概而論,也要有證據證明動機等。至於口號會否觸犯分裂國家罪,他認為有不明確的「灰色地帶」:「單憑口號未必指向港獨,如認定口號與梁天琦當年說法扣連,似乎有些上綱上線,除非有證據證明相關的人,是信納梁的說法或港獨倡議才呼該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