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桃園一名劉姓人夫和李姓女同事發展成婚外情,2人曾趁著員工旅遊,到國外的飯店發生關係。事後劉男妻子發現這段姦情質問2人時,李女坦承並說:「他(劉男)要我幫他生小孩,有小孩就有底牌」、「他(劉男)還說要給我房子」等語,這讓劉妻氣炸,憤而提告求償,本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李女被判需賠償75萬元給劉妻,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劉男與劉妻結婚7年多,並育有1名子女,這段美滿的婚姻直到李女3年前進公司、成為劉男的同事後全變了調。李女上班半年後,開始與劉男交往,並發生多次性關係,李女知道劉男已婚,仍繼續維持這段感情,2人還趁著員工旅遊到雲南時,在下榻的飯店激戰。
▲劉男和李女參加員工旅遊時,在飯店發生性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這段2年半的姦情,直到2019年11月初,劉男開車載著李女進摩鐵的事被劉妻抓包後,李女和劉妻坦承與劉男的關係,並立下切結書,保證不再會有任何超出友誼的互動。事後劉妻打電話質問李女,沒想到她卻說「他(劉男)希望可以擁有兩邊」、「他(劉男)說要把12樓的房子給我」、「他(劉男)講了好多次,他(劉男)說我生一個小孩就可以有底牌」、「都是他找我的」李女還讓劉男還知道自己有裝避孕器,更誇張的是李女說:「你覺得你忍了我1年多,但是我忍了你2年多,我也超難受的」,這句話點燃正宮的怒火,決定到法院提告求償。
李女認為自己有立下切結書,也有和劉妻道歉,已經獲得原諒,因此請求法官駁回劉妻的訴求。對此桃園地院認為,從對話中發現,劉男與李女曾論及生子、贈與房產的事宜,這段姦情至少2年,明顯以逾越了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分際,破壞劉妻的美滿的婚姻幸福,故判李女需賠劉妻7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