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小琪」(化名)和他分手,竟將她當做性奴洩慾,不僅4度性侵她,過程中還仿A片情節強暴橋段,甚至還恐嚇「若跑掉或掙扎,就把妳殺掉」等語,最後小琪趁陳男熟睡時,機警從套房浴室爬窗向鄰居求救,陳男見狀,才趕緊逃離。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5罪,重判陳男9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小琪被陳男性侵4次,法官重判陳男9年6個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和小琪曾在桃園一處出租套房同居,不過小琪認為2人個性差異太大提議分手,而陳男對分手一事懷恨在心,2011年6月18日上午,他進入該套房強脫小琪衣褲,並毆打她腹部等處,恫嚇稱「如果敢跑,就把妳打得更慘」,且為防止她逃跑,將她手機和隨身現金都搜刮一通,將她性侵。
小琪急中生智,趁上洗手間從浴室窗戶爬到隔壁鄰居求救,陳男見狀,趕緊逃離,同月21日下午1時,陳男以談賠償為由,騙取小琪開門,結果他預謀夥同林姓友人進入該套房後,以預藏的膠帶、繩子等物,黏貼她的嘴巴,並綑綁其雙手、雙腳,控制她的行動至翌日上午6時才替她鬆綁。
小琪原以為劫難結束了,沒想到陳男拿出剪刀,模仿日劇A片強暴橋段,強行剪破她的衣褲,還恐嚇說「若跑掉或掙扎,就把妳殺掉」,小琪被嚇得說不出話來,陳男又將她性侵得逞,22日晚間和23日凌晨,陳男又逞慾,又2度性侵小琪。
23日清晨5時,小琪趁陳男熟睡之際,再度爬窗逃離後向鄰居求救報警,警方隨即將陳男逮捕法辦。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5罪,重判陳男9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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