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2018年7月間,高雄一名18歲的醫科林姓男大生,在文化中心為了練武場地,與一名傅姓老翁發生爭執,林男為了報復,竟持電擊棒攻擊、隨即再以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潑灑對方,導致傅翁傷重不治,高雄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考量林男罹患憂鬱症及邊緣性人格障礙,且已與對方家屬以235萬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而本月20日開延押訊問庭,裁定自8月1日起延押2個月。另外,先前林男曾控訴遭獄友性侵,高雄第二監獄於6月間獲反映被舍友「言詞騷擾」,經雙方約談後,舍友稱當時是開玩笑,不過監視器畫面已覆蓋,而林男並未提出告訴,於7月間調整舍房。
▲醫大生潑化骨水害老翁慘死。(圖/翻攝畫面)
回顧過去案件,當時18歲的林男,在高雄文化中心練舞,與在場的一名80歲傅姓老翁,因為場地使用起爭執,醫大生動手推了老翁一把,老翁跌坐在地,一旁的民眾見狀報警,將老翁送醫治療,事後苓雅警分局依違反《社維法》,對林男裁罰3000元。林男收到裁罰書後心生不滿,竟跑到化工行,購買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之後將「化骨水」潑向傅姓老翁,路人經過見狀,立即報警將傅翁送醫,但最後仍不治身亡。
▲醫大生潑化骨水害老翁慘死。(圖/翻攝畫面)
經檢方相驗解剖遺體後,確認傅翁為氫氟酸中毒、導致器官衰竭中毒死亡,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追查,鎖定林男涉有重嫌,之後警方帶著搜索票到林男家中,在房間發現電擊棒和打有醫院統編的發票,購買的物品即是氫氟酸。林男於偵訊時坦承,不滿2人吵架後,他被裁罰才會報復,但不知道潑灑化骨水會造成老翁死亡,否認故意殺人。高雄地院法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雄高分院二審,考量林男已與對方家屬以235萬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醫大生潑化骨水害老翁慘死。(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