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深陷碩士論文抄襲風暴,爆出李眉蓁碩士論文高達96%的頁數都抄襲2人著作,抄襲對象包括僑委會委員長童振源與台北大學碩士雷政儒,引爆連串政治效應。除此之外,律師黃帝穎指出,李眉蓁恐面對三種法律責任!
▲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圖/翻攝自李眉蓁臉書)
黃帝穎表示,陷入論文抄襲案的李眉蓁,在記者會上無力解釋只好扯總統議長來轉移焦點?他指出,論文抄襲不只有學術倫理問題,更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民刑事責任。
黃帝穎列出李眉蓁恐面臨三種責任:
1.碩士學位被撤銷
2.判刑,最重三年徒刑
3.判賠
黃帝穎說明,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他也寫出論文抄襲判賠案例:被告碩士論文及單篇論文有無重製原告論文部分:1.按判斷是否重製之要件有二,一為被告是否曾接觸(access)著作權人之著作,二為被告之著作與著作權人之著作是否實質相似(substantialsimilarity)。「参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40號民事判決」。
另,黃帝穎還寫下論文抄襲判刑案例: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適用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5 款之規定,並審酌被告身受最高等之教育,理應嚴守學術分際,恪守本分孜孜矻矻於所習領域,並為後生學子榜樣與表率,竟不思己力完成論文,反剽竊他人智慧結晶,漠視他人著作權利,且犯後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一再飾詞狡卸,心態可議,顯無悔意。「参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5號」。
▲律師黃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