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詹鎰睿報導
到底是真愛還是騙婚?中國徐洲發生一起感情糾紛,一名欠債的已婚女子,遇到了熱心男,並願意借予金錢度過難關,女子眼看無力償還,決定離開原有婚姻,並「以身相許」為由和熱心男結婚,無奈一個月後又鬧離婚,如今,雙方告上法院,面對財產爭議各說各話,讓法官相當頭痛。
▲騙婚還是結婚?讓法官一度頭痛。(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現代快訊》報導,一名已婚女子莉莉(化名),因經營童裝店需要資金週轉而欠下債務,所幸在店內認識了一名熱心男子陳西,2人互相吸引、互動頻繁,熱心的陳西決定,共借出5萬1000元給莉莉,且還有借據單證明。
未料,隨著和陳西的感情升溫,莉莉和丈夫越看越不順眼,決定離婚。莉莉認為陳西收入穩定,花錢大方又對她很好,決定「以身相許」結婚,算是對自己生活有保障。但她沒想到的是,童裝店生意沒起色,雖然還光外頭債務,但欠陳西的始終無法償還,且陳西又主動借給她44500元。
2人結婚後,陳西又通過微信轉帳34500元給莉莉,七夕情人節這天,在沒收到欠款的狀況下,陳西又把之前的借據單還給了莉莉,未料,才結婚不到一個月,兩人又鬧離婚,莉莉甚至告上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財產。
陳西在法院上表示被騙,認為對方應歸還所有欠款,但莉莉則辯稱,借款都是對陳西自願,且自己的確和對方結婚,只是感情不合才不得以離婚,認為陳西要求歸還所有欠款,非常不合理。
▲兩人同意離婚,但財產問題非常複雜。(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指出,無論原有的婚姻,莉莉和陳西兩人結婚後,生活1個月即分居並提出離婚,也可從聊天記錄顯示,莉莉曾傳訊「總是逼我和你以正常夫妻相處方式去相處」,看出女方並沒有要建立夫妻感情的意願,再加上雙方皆同意離婚,代表夫妻感情已破裂。
至於債務部份,法官解釋並細分為3部份,婚前借款的51000元、婚前男方主動借款44500元、婚後男方借款34500元。法官指出,婚前借款時,雙方已形成債務關係,故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失效,其中,男方就算歸還借據單,仍屬於民間借貸,且夫妻生活已經破裂,顯然不符合正常婚姻狀態,故借據仍保有效果,並不屬於婚姻帶來的附加贈與條件。
另外,婚前的44500元,為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法官認為莉莉不能證明,雙方有存在著有婚前債務清償的約定,因此,仍屬於借貸法律關係,所以莉莉仍得歸還此筆借款;再來,陳西婚後主動轉帳34500元給莉莉,屬於生活費用和情感表達的贈與行為,所以莉莉不用歸還。最後,法院結案,莉莉得歸還男方共計9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