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情色教主」雪碧日前被周刊踢爆,與公司老闆郭柏均進出月子中心,郭男的妻子林咚咚因此對2人提告通姦,並對郭男於記者會上的言論,影射第3個孩子不是他親生,提告誹謗。士林地檢署偵結,因大法官釋憲已將通姦除罪,因此雪碧與郭男均獲不起訴處分。
▲雪碧和郭柏均的外遇生子風波,因通姦罪已除罪,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2019年10月間,週刊直擊到雪碧挺著懷孕肚子的模樣,甚至拍到郭男出入月子中心的照片,使得小三「密孕」的消息引發外界熱烈討論,週刊也於同年12月間報導披露,當時雪碧與郭柏均當時皆否認不倫。
不過郭柏均在2月間開記者會,使得林咚咚認為,郭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暗喻2人的第3個小孩不是他的親骨肉,已經損害其名譽,提告誹謗。並對郭男及雪碧提告通姦。
檢方認為,因大法官解釋認為刑法規定的通姦罪、相姦罪均違憲,因此給予雪碧和郭男不起訴處分。至於誹謗罪部分,檢方勘驗郭男的記者會內容,媒體問是否有驗DNA,郭男說沒有「第3個部分我離家出走後,也確實比較少見面。」要求保留一點空間,因此媒體質疑,是否第3個孩子不是他的,郭男回答「現在不能這樣講」。
檢方認為,「第三個部分」等語,是郭男在解釋與第3個孩子比較少見面,媒體問到是否為親生,郭男的回答「現在不能這樣講」也並未構成誹謗罪,因此一併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