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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臣獲罪株連家人!女眷下場超淒涼、淪玩物變洩欲工具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回溯歷史,皇帝極權之下,大臣們伴君如伴虎,一旦獲罪恐禍及家人,像是明朝一代大儒「方孝孺」,因不願屈服篡位的明成祖朱棣,堅決不寫新帝即位的詔書,惹的朱棣大怒,而天子一怒血流成河,方孝孺被施以凌遲之刑,也成為歷史上第一位被「株十族」的大臣,方氏宗族親友前後受誅者達數百人,受牽連者達數千人,方孝孺的妻女則選擇自盡保清白。而其他大臣若是獲罪,鮮少有不牽連家人的,其女眷的下場更是淒涼,甚至會被迫賣身淪為玩物。

▲古代大臣獲罪,女眷的下場超淒涼。(圖/翻攝百度)

一、獲罪遭流放:

以古代來說,獲罪被流放算是較輕的刑責,至少勉強能保住一命,不過這也要看流放到何處,如果是山高水遠的偏僻荒涼之處,一路走過去說不定會死在半路,加上家眷都會一起跟隨流放,萬一生病、遇到強盜土匪,恐怕也兇多吉少,因此真正活著到流放地方的人還是少數,剩下來的也算是福大命大。

二、遭官賣變成奴隸:

如果有大臣獲罪,家眷們也有可能被當作物品賣出,或是送到宗室、達官顯貴家當奴隸丫鬟,不但會從良民變成奴籍,且是生是死,都要看主人家的決定,無法自己作主,如果有丫鬟運氣好的,也可能被主人家納為小妾之流,不過只能算是「賤妾」,其身分地位也比不過「正式下聘」所納的「良妾」,加上就算生子,孩子的地位也不高,通常會淪為嫡系子孫的奴僕。

三、賣入教坊司當官妓:

這是女眷遇到最慘的情況,許多朝代都有官營的「教坊司」,例如明代等等,會挑選罪臣的妻女當作娼妓,算是古代的「國家公營產業」,女眷們會淪為官妓,變成許多風雅之士的玩物,更慘的是,那些不符合教坊司挑選標準的女子,大多會被賣到市井妓院,或者發配到軍隊中,每日只能淪為販夫走卒的洩欲之物,或是成為軍隊中的軍妓,下場更為淒慘,因此有不少罪臣的女眷,都會選擇投井等等保住清白貞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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