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以「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分裂國家」,通緝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他昨夜發文,指警方通緝「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也同時表明斷絕與香港親人的關係。
▲香港警方以「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分裂國家」,通緝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圖/翻攝自臉書)
港媒昨天報導,警方正式通緝6名身在海外的港人,包括羅冠聰、陳家駒、鄭文傑、黃台仰,4人涉嫌「煽動分裂國家」;以及劉康和朱牧民,他們被指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警方今早就此接受中央社記者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傳媒報導。
在媒體報導相關通緝消息後,羅冠聰7月31日深夜11時許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什麼,但這已無關重要,「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或者最終的答案,只是因為太愛香港」。
羅冠聰並強調,在海外的倡議工作都是以個人身分進行,沒有與任何人有政治聯繫,離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在此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已獲英國政治庇護的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說,以平常心面對通緝一事,又說對此已有心理準備。
據報導,同樣在英國的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在社交網站表示,港府因為他的政治觀點而通緝他,是政治迫害,嚴重踐踏言論自由及人權,非常荒謬。
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表示,當局此舉意圖切斷港人與他們的聯繫,因為這會令人擔心,聯繫他們會違反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