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分局21歲員警楊庭豪於2日凌晨支援轄區打架糾紛,意外遭無照騎士從側邊高速撞擊,導致雙側蜘蛛網膜下出血,到院前沒有呼吸心跳,經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並於上午6時許住進加護病房,但昏迷指數只有3,經24小時救治,楊員今早依舊無任何腦幹功能,家屬忍痛同意捐贈器官,完成楊員的助人心願,遺愛人間,預估將有10個家庭因楊員的奉獻而受惠。
▲樹林所警員楊庭豪。(圖/翻涉臉書)
楊的家屬表示,楊庭豪為家中獨子,生性獨立、孝順且充滿正義感,成為一名警察,幫助別人是他的志願。為此,他堅持理想考取警專,不畏艱難與危險的從基層做起,幫助民眾。
楊員從2日凌晨起就送入亞東醫院急診室收治,並送至加護病房觀察,但因無腦幹功能反應,今在家屬的萬般不捨之 下,決定替楊員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家屬表示,「雖然楊庭豪受傷了,但身體還是很強壯,如果捐贈器官可以幫助更多人的話,相信這是也從事警職的庭豪最 重要的心願。」
楊庭豪預計將在3日晚上完成第二次腦死判定,並於明下午進入手術室,完成器官摘除的最後任務,並捐贈內臟器官及角膜等,預估將有10個家庭因楊員的奉獻而受惠。